超6000万元!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妥处161起不当得利纠纷

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村民系列案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妥善处理了惠州大亚湾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大亚湾西区新畲村161名村民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争议标的金额达6千万余元。

据了解,被告161名村民系大亚湾西区新畲村上一村民小组和下一村民小组的村民。2016年,原告惠州大亚湾某投资有限公司欲与大亚湾西区新畲村上一村民小组和下一村民小组进行“村企合作”,对大亚湾西区新畲村上一村民小组和下一村民小组村民共同所有的“回拨地”进行合作开发。在合作意愿摸底阶段,经双方磋商,原告以预支生活补助费和股份回购款的名义,向161名村民支付共计6千多万元款项。2019年5月6日,由于该“回拨地”的合作开发权由另一公司取得,故原告惠州大亚湾某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收款村民退回款项,经多次协商未果,于2020年3月向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民庭承办法官及时查阅案卷材料,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后作出研判:该案被告人系村民,且人数众多,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需告知村委会案件情况并协调他们共同参与调解,力争案结事了。为此,承办法官当即到西区新畲村民委员会,告知其案件情况及处理思路,希望村委会配合支持,同时对有关情况作了进一步调查了解。

由于人数众多,部分村民有较强的抵触情绪,开庭送达都是个难题。在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法院干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张贴通知、逐个送达等方式,完成了案件全部应诉材料的送达工作。6月4日,周勇办案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新畲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进行第一次调解。

当天,到场的村民情绪较为激动,不时有村民高声呵斥、对抗,调解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为了能更好了解村民诉求,调解会议结束后,承办法官主动公布了联系电话,方便村民们随时向他反映情况。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协调,承办法官充分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及对纠纷的诉求,并据此制定了调解方案。在后续调解过程中,法院干警与特邀调解员利用节假日人员容易集中的特点,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又组织召开了三次村民调解会议。

经过四次村民调解会调解,最终,共有58名村民接受了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法官依法于6月13日出具调解书。其余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村民,于6月16日到法院参加庭审。日前,该系列案已全部审结,判决书也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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