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相关名词解释

什么是物业?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什么是业主?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建设部1994年3月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①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 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⑥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义务:①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 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③ 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④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一、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

  二、开发商的空置房是否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答: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从行业惯例来看,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至于交纳管理费的多少,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对于自来水、电、煤气,物业公司在向住户收取这些资源费用时,是否可以自行加价?

  答: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是上述资源的供应者,住户是消费者。物业公司并不是水、电、气的批发商,只是水、电、气等费用的代收者,而且是受专业部门委托后,方可代收资源费。水、电、气是由政府定价,不能随意加价。至于物业公司的代收酬劳,以北京市来说,按市物价局颁布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统收服务费1元/户·月,由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

  四、在计算物业管理费时,计费面积以什么为准?

  答: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

  五、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谁来负担?

  答: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指楼房的楼梯、门厅、走廊等地方的照明,这部分能源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一般惯例是,按单元门进行分摊费用。因此,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还应缴纳分摊的能源费用。

  六、电梯费用,低层住户是否应承担?

  答:电梯是楼内全部产权人的共用财产,因此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理应由楼内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但作为电梯运营管理部门,必须保证政府规定的电梯运行时间,即6:00-24:00不间断运行,24:00-6:00应有人值班,而且必须保证层层停梯。如果服务有折扣的,收费也应有折扣。

  七、住户装修时,是否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答:住户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已是普通现象,为了保证住户装修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而且还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的内容、装修时间、垃圾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内容。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收取装修押金,应按照购房人在买房时与开发商双方约定为准,即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规定执行。

  八、机动车停车费用到底是什么费用?

  答:规定的是“机动车存车费”,而不是“占地费”。在小区里能收取此项费用的只能是具备《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此项费用。物业公司收取存车费后,双方应签订存车看管协议书,物业公司履行看管责任,发生丢失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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