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助推校园法治建设

近日,为进一步促进“一号检察建议”在校园落地生根,继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我院)检察长带头担任惠阳区中山中学法治副校长后,3名副检察长分别担任惠阳区3所学校法治副校长,以检察之力助推校园法治安全建设。 受聘后,张伟青、官石平、黄锦花3名副检察长先后到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惠阳区第一中学(初中部)、惠阳区淡水第八小学进行履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我院与校方开展座谈,详细了解学校在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的建立、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的聘用管理、开展法治教育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开展法治副校长的具体工作以及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交流了意见,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我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动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下来,我院将继续深化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与教育部门组建联合督导组,定期走访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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