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法官风采:平凡岗位中不平凡的坚持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基层法官”,身着法袍的黎海燕笑称。

2010年10月,黎海燕入职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在秋长人民法庭(下称“秋长法庭”)任书记员一职,从此便在秋长法庭扎下了根。从最初的书记员,到后来的审判员,再到现在任职秋长法庭副庭长,黎海燕一直扎根基层,在秋长法庭做一名踏踏实实、默默无闻的乡镇法官。

手执法槌 让法治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手中紧握的法槌,每敲响一次,都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庄重的印记。

今年6月,黎海燕审理了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个案件比较特别,双方当事人聚餐喝酒,醉酒者喝酒后死亡,而且同行者在醉酒者醉酒后并没有放任不管,还将醉酒者送到家里,但醉酒者的家属却在醉酒者死亡后将同行者告上了法庭。”

因该案属于典型的因醉酒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秋长法庭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该案庭审调查显示,彭某与闫某在2018年冬天某日共同在大排档吃晚饭,席间彭某醉酒,闫某将其送回出租屋。因彭某没有钥匙,闫某陪同彭某等待彭某妻子回到家,还协助彭某妻子将彭某扶进房间。后因彭某呕吐不止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彭某的妻子及其他亲属将闫某及大排档老板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承担赔偿责任。

庭后,黎海燕表示,“我们觉得这个案件比较典型,一方面要依法审理此案,要对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解答疑惑,让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通过审理这个案件,对当地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提升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醒当地村民理性喝酒,防止因喝酒、醉酒引发纠纷甚至酿成悲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巡回庭审普法活动,不仅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还能让社会群众切身体会到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让法治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案释法 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法治就像一场绵长的春雨,随着法官“以案释法”,沁润人心。

黎海燕认为,审判案件不仅仅是维护个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应该通过审判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2019年7月25日,黎海燕承办了一宗因触电致人死亡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诉讼案件,考虑到该案有较高的警示意义,黎海燕决定以巡回庭审的方式,将该案庭审活动“搬”进事故发生地所在的秋长街道白石村委会,直观生动地向群众普法,警示当地群众,时刻注意用电安全。

当天的巡回庭审普法活动结束后,前去旁听的群众纷纷激烈地讨论起来,尤其有一位村民说道,“法院到我们村委会来开展巡回庭审普法活动,是一种非常好的法治教育方式。其实对我们来说,可能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亲眼见证案件审判过程,但是这一次活动,让我们近距离接触庭审过程,能够从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心怀使命 时刻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

心怀使命,敬业如初,已有13年党龄的黎海燕时刻不忘初心与使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力求案结事了,化干戈为玉帛。

黎海燕回忆起2017年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初期的某一天,该案被告叶某突然抱着一堆衣物丢到秋长法庭办公楼前,对其丈夫及审理其案件的黎海燕破口大骂,吵闹不止。叶某称其经朋友介绍与丈夫刘某相识、相恋,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但其丈夫刘某以婚姻基础不够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诉请离婚。叶某坚持认为双方感情仍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情绪激动的她选择到法庭发泄。此后,叶某曾多次不顾劝阻在法庭内大吵大闹,但黎海燕一直耐心倾听,向其释明法律,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在开庭当日,黎海燕为保障法庭秩序,提前安排了多名法警执勤。出乎黎海燕意料的是,开庭时,叶某情绪平和且态度放松,积极配合法庭审理,而原告刘某虽然仍主张离婚,但是态度较为软化。

“我们认为原被告双方仍有感情基础,且有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孩,基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以及家庭和睦的考虑,所以我们判决不准许离婚。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判,愿意为婚姻再做更多的努力”,黎海燕谈得轻松,背后却不知做了多少调解工作才能将如此激烈的矛盾慢慢化解。而在她已经调解结案的400多宗案件里,像这样的案件,也仅是其中普通的一宗。

责任在肩 平凡岗位中不平凡的坚守

“你办的不只是一宗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黎海燕认为,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每作出一个判决,也许都关乎着一个人的命运,或者是一家人的命运,甚至会是一群人的命运,而她能够做到的,就是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倾心倾情调解纠纷,作出公正而有温度的法律文书。

今年11月9日,在我院举行的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上,黎海燕结合自身审判经历向全院干警分享经验。黎海燕表示在工作中,自己会主动延长、合理分配工作时间,努力做好每一项审判工作,尽心审好每一个案件。提到与团队成员之间相互配合,黎海燕动情地讲到,“我和两个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主要是根据两位书记员的性格特点进行分工。今年直到现在,我们团队一直配合地十分默契,而且我们今年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是从来没有听到两位书记员有过抱怨,也非常感谢两位书记员一直这么认真负责。”

自入职以来,黎海燕共承办案件2345宗,结案2213宗,其中调撤案件共839宗。对待每个案件都耐心细致黎海燕认为,她也只是众多基层法官中平凡的一员。在工作中,黎海燕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以公平公正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慎判决、重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以恪尽职守的实际行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个人荣誉】

2012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2013年,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六带头”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201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2015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6年,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7年,被评为办案标兵,被群众评选为惠阳区“平安之星”;

2018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带领办案团队获评优秀办案团队、特别优秀办案团队。

先锋模范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惠阳法院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我院掀起“学习先进典型、守初心担使命”的热潮。像黎海燕法官一样默默无闻地在审判执行一线奉献自己力量的“老黄牛”,我院以珍惜、爱护先锋模范为目标,把关心关爱措施落到实处、落在日常,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当先锋、崇尚模范的良好氛围。

惠阳法院秋长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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