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装修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惠州日报讯 (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林友标 章婷)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装修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肖某与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因履行装修施工合同产生纠纷,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至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平衡双方利益,耐心调解,12月6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当场用微信向肖某转账6000元。

8月28日,肖某与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该公司为肖某的房屋提供全包装修。肖某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了装修预付款两万多元。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肖某并未提出要在合同中明确该公司的违约责任问题。

然而,就在工程实施了不久,肖某与该公司产生了分歧,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履行,但大家就退回多收的装修预付款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肖某于11月15日将该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退还多收的装修预付款,并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

区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的特邀调解员了解案情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向肖某释法明理,由于合同未明确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问题,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举证难度较高,且根据法院收案数目前排期已到了2020年3月份以后。肖某最后同意放弃该项诉求。

解决返还多收装修预付款的问题,成为了本案的关键。由于工程施工已完成了一部分,公司需要从装修预付款中扣除一部分,再将多收的装修预付款返还给肖某。按照工程量测算,该公司主张只需返还3000余元,而肖某主张应当返还8000余元。

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向肖某返还多收的装修预付款6000元。12月6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肖某当场收到了该款项。

对本案结果,肖某感到十分满意。12月9日,肖某来到区法院,将一面写着“全心服务 处事高效”的锦旗送到特邀调解员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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