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法院:积极争取申请人支持,解冻爱心抗疫款

“我是一名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老家是武汉市。由于近期疫情严重,心系家乡武汉,一边忙于防疫,一边忙于资援,银(行)卡中陆万叁仟元是几个朋友一起凑的用于购买口罩防疫物资,部分用于捐赠武汉的一线工作人员,部分用于捐赠我所工作的医院,我郑重承诺所述属实。现申请将这笔资金解冻。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月14日上午,我院执行局收到被执行人张某提交的一份解冻申请书以及一份承诺书,积极争取申请人同意后,立即通过网络与银行对接,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账户被冻结的特定款项予以解除,以实际行动支持抗疫。

原来,广东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曾将莫某、张某诉至我院。我院经审理判决莫某、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该公司返还代管回报(即返租款)36.5万余元,并向该公司支付逾期交付商铺违约金。逾期,莫某、张某既未返还返租款,也未支付违约金,2019年10月30日,该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向莫某、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责令两名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莫某、张某均未履行。2020年2月11日,承办该案的执行团队通过多方查询终于发现张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内有可供执行财产,当即出具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该银行账户。

2020年2月13日下午临下班前,我院接到了这位特殊的被执行人来电,被执行人张某称其系深圳某医院的一名主治医师,其朋友们出于对医护人员的崇敬,通过向张某银行账户转账,共同捐款共计6.3万元用于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请求法院暂时对其银行账户予以解冻。

考虑到防疫特殊时期医护人员保障和防疫物资的重要性,秉持谨慎、善意执行的原则,执行团队迅速核查相关信息,一方面对捐赠款项来源进行调查,另一方面核查被执行人购买口罩的深圳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联系该公司并确认张某确将该笔款项用于购买口罩。核查相关信息属实后,执行法官与该案申请执行人广东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支持。2月13日当晚10点多,我院收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好消息”,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同意暂时对张某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冻,并表示”大灾大难前应该的”。

2月14日上午,张某向执行团队提交了一份解冻申请书和一份承诺书,申请将该笔捐赠款解冻。执行团队经核查后,鉴于款项的特殊用途,裁定对张某银行卡内该笔款项解除冻结。为约束资金用途,我院要求张某确保被解冻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执行团队督促张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张某释明,日后将会对该银行账户重新冻结,直至其与莫某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止。张某表示,其将与莫某进行协商,尽快返还剩余返租款及支付违约金。

疫情之下,法院执行既遵循法理,也注重情理;既需要力度,也需要温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院将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切实贯彻谨慎、善意执行理念,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惠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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