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所需资料

申办房屋抵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二)抵押权人的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抵押人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房地产权证》;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借款合同》;
(七)《抵押合同》;
(八)《房屋评估报告书》;
(九)以全民性质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有国资管理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十)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
(十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
(十二)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为个人的,应当本人亲自申请办理。如本人不能前来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申办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房地产权证》;
(三)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证件:(1)《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权抵押的);(2)《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书》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抵押的);(3)《在建房地产抵押登记证书》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的)。
(四)抵押权人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抵押人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为个人的,应当本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亲自申请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申请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注:1、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由法人亲自申请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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