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瘫痪在床 大亚湾区司法局上门办理入矫宣告手续

 8月7日,大亚湾区社区矫正中心与澳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行3人来到澳头某小区,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宣告入矫仪式,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关怀。

      陈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现年74岁,因脑梗死、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等并发症引起中风,瘫痪在床,不能正常履行宣告入矫手续。为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格规范及依法监管,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刑罚执行方式的严肃性,同时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面貌、生活状况,体现人文关怀,确保矫正期间不脱管、不漏管,大亚湾区社区矫正中心与澳头司法所举行了这次特殊的宣告入矫活动。

      在陈某某家里,工作人员现场为其办理了入矫报到手续,并为陈某某确定了由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其家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司法所对其进行入矫谈话和入矫宣告仪式,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明确社区矫正期限,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真要,从而强化自觉服从澳头司法所日常监管的意识,为开展后期的监管和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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