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上百万!非法生产、销售假烟这2个团伙在惠阳栽了!

发布机构: 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惠阳区公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行动部署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依法严打突出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运行秩序稳定。近期,惠阳公安打掉两个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烟团伙,犯罪分子为牟私利铤而走险,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月上旬,惠阳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惠阳区镇隆镇有一个专门从事非法运输假烟团伙。接报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部署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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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依托“警种+合成作战”机制加大研判分析,掌握了该团伙接货、出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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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专案组缜密侦查,于7月28日23时,联合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形成抓捕小组,在镇隆镇镇隆大道某出租房抓获白某等四名嫌疑人,缴获假冒伪劣卷烟1.1万余条激光打码机1套非法运输车辆3台,涉案卷烟货值约1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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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该团伙自2023年6月30日起,在惠阳区镇隆镇租赁偏僻出租屋作为仓库,非法从事假烟接货、打码、仓储、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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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安机关对4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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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7日,惠阳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惠阳区淡水街道古屋村某出租屋内有人涉嫌非法仓储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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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报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联合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处,查获涉嫌假冒伪劣卷烟共计1800,现场抓获杨某(26岁,男)、张某(24岁,男)等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鉴定,现场查获的卷烟为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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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杨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仓储、包装、运输假烟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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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安机关对两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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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示:烟草制品属国家专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要善于识别真假,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请及时向辖区烟草专卖局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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