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房产局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房屋权属证书费
(初次登记免收一本工本费)
10元 发改价格[2008]924号
惠价[2008]87号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收费 发改价格[2008]924号
惠价[2008]87号
1、住房登记收费 80元
2、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 550元
3、经济适用房、地名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 40元
4、农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宅基房只收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
三、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服务费 预售款 2‰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四、出具房地产档案证明费  惠阳府[2007]160号
1、150㎡以内的普通建筑面积 50元
2、151~800㎡的普通建筑面积 300元
3、801㎡以上的普通建筑面积 400元
五、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粤价[2002]108号
1、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减半计收) 3元
2、存量住房(二手房)(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6元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 粤价[1995]362号
惠阳府[2007]160号  
1、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双方协商) 按0.5~1个月成交租金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 按成交价格总额 不超过0.5%(双方协议)
七、房地产咨询收费 粤价[1995]362号
惠价[1999]43号
 
1、普通咨询报告 300-800元
2、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 不超过咨询标的额0.5%
3、口头咨询 双方协商
八、房地产分层、分户平面测绘收费 惠价[1999]30号
1、房屋建筑面积50㎡以内(含50㎡) 75元
2、房屋建筑面积50~100㎡以内(含100㎡) 115元
3、房屋建筑面积超100㎡(超过不足100㎡按100㎡计) 每超100㎡ 加收35元
九、房屋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80元 粤价[2002]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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