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toadmin 栏目: 房产物权 目前,中国土地使用权分为国家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村集体成员的村民,享有自留山与宅基地。本文重点介绍惠阳区所辖农村村民申请住宅基地的条件与程序。 根据2013年8月18日起实施《惠州市惠阳区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 一、村民申请住宅基地的条件 您可能 感兴趣 低楼层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法院怎么判? 未约定工程款是否包含税金的惠阳法院认定不包含税金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评论 姓名 * 电子邮件 * 站点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