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顾问单位要求出具80余封律师函,以协助进行货款催收。
经了解,此次催收的绝大部分为近5年积累的应收尾款,金额数千数万不等;另有约8笔已超诉讼时效、6笔证据不全,2笔付款条件明显不符合公司要求,21笔送货单、验收单没有客户签字;此外,销售人员对律师介入持慎重态度,主要是担心影响客户关系。
案情分析: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多的逾期应收款呢?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本律师发现前任法律顾问已经替企业拟定了一份标准的买卖合同,这份合同从专业的角度上看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深入了解,发现:
首先,标准合同在现实之中用的并不是很多。当前市场是买方市场,客户大多会要求卖方使用自己的格式合同,而不是卖方的合同;在这种现实下,法律顾问为企业拟定的格式合同难以发挥很好的作用。
其二,销售人员法律意识薄弱。由于业绩压力大、竞争激烈,为了拿下订单,销售人员通常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对交易条件重视不够,大多持有“先签,等出了问题再解决”,而且企业也缺乏明确的交易底线。
其三,缺乏合同审批制度。在交易条件明显不利的时候,企业缺乏明确的审核和批准程序;导致部分合同在验收、收款方面比较被动。
其四,账款催收比较被动。账款催收往往是老板看到财务报表后,问一下,就催一下,没有一套有效的催款机制,而且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在催款方面严重脱节;因为担心影响客户关系、未收账款对自己利益影响不大等原因,销售人员催款的积极性并不高。
其五,缺乏完成的催收证据链。多笔应收款由于人事变动、文件保管不善等原因,连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都不找到,唯一的依据是企业内部的财务记录,从而严重影响后续的催收力度。
如果单纯从法律层面着手,只能解决当前的问题;而要有效预防和管理逾期账款的发生,必须对逾期账款产生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这就要求法律顾问必须基于企业现实需求,改进和完善相关管理和业务流程,以建立逾期账款催收的预防和自处理机制,从而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降低坏账比例。
解决方案:
首先,本律师跟财务提供的逾期应收款明细及合同等证据材料,对应收款进行初步分类如下:
金额 |
占比 |
账龄 |
占比 |
3000元以下 |
16% |
3个月以内 |
12% |
3000-5000元 |
28% |
6个月以内 |
28% |
5000-10000元 |
36% |
1年以内 |
41% |
10000-30000元 |
14% |
2年以内 |
11% |
30000元以上 |
6% |
3年以内 |
8% |
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按照应收款不同情形,综合考虑管理和成本因素,确定了以下催收方案:
重要客户、缺乏证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业务员催收,两个月内未付款,由公司发出催款函,三个月内未回款的,考虑发律师函。
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由业务员催收;3-6个月内的,由财务部催收;6个月以上的发律师函。
客户信用不良、经营困难、后期无合作机会的,统一发律师函催款。
律师函不能解决问题的,迅速提起诉讼。
再次,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和优化了以下业务流程和制度:
1、建立客户信用查询制度,防止信用欺诈
要求新客户必须通过红盾、百度、登门拜访等进行资质、信用初步查询;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赊销额度。避免为注册资本10万的客户赊销额高到30余万元的现象再次发生。
2、改进合同管理流程,预防坏账产生
根据催收反应的情况,修订销售合同模板;
改进送货单、验收单,制定催款函格式;
确定价格、货期、验收、质保及付款条件底线;超出底限的,必须报批,未经批准的不得盖章、生产、发货。
建立合同审批、备案制度。
3、改进证据管理流程,确保证据完整
改进合同存档、发货单据保存、客户收货确认、验收单据签字和保存等制度。
4、建立催收流程,及时催收
根据客户重要性、客户信用、账龄等确立业务员非正式催收、财务书面催收、律师函催收、诉讼催收响应与协作机制;并确定四种催款方式的启动条件、责任人及转换机制。
5、完善业务员奖金制度,敦促业务员积极催收
强化销售回款与业务员奖金发放之间的关系,敦促业务员关注客户信用,加大货款催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