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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无法和好且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二次诉讼时应准予离婚
2020年6月2日
吸毒行为不足以认定双方婚姻感情已达到破裂状态
2020年1月17日
起诉离婚但未有根本利益冲突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2020年1月17日
女方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不同意退彩礼)
2020年1月2日
夫妻感情未达到破裂而没有和好的程度法院不支持离婚
2019年9月10日
未成年且缺乏劳动能力不能成为多分遗产的理由
2019年9月6日
离婚时隐瞒了车位所得价款惠阳法院判全部份额归被隐瞒方所有
2019年8月26日
双方存在语言不通文化隔阂的现实交流困难法院判离婚
2019年8月13日
恋爱关系破裂并且未缔结婚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019年8月5日
年龄渐长,费用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出现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
2019年8月2日
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不予变更
2019年8月2日
父母亲生前均无立有遗嘱法院认定各子女均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2019年8月2日
借款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判决共同承担债务
2019年8月1日
怀疑婚姻有第三者诉讼离婚法院认定离婚的理由不足
2019年7月30日
双方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恋爱后结婚有较好的婚姻基础婚后也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法院不支持离婚
2019年7月30日
遗产的分配各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2019年7月30日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拖欠他人债务法院判决共同偿还债务
2019年7月26日
法院判决按照《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确定遗产继承
2019年7月24日
在继承开始后对被继承人共有的房产份额同意他人所有视为放弃继承
2019年7月24日
同居生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法院判决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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